各有关学院:
师范生教育实践是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培养的必要环节,是促进学生学以致用的重要途径,也是促进高校与中小学合作的契机,更是我校彰显教师教育特色、推进“新师范”建设、实现“为广东而教”行动计划的具体体现。而理论与实践及时有机融合是提升实习有效性的重要保障。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师范生教育实践的意见》(教师〔2016〕2号)文件精神、《华南师范大学师范生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建设方案》,经开展调研反馈,我校充分研究决定,2018级师范生开展4个月教育实习,并将充分利用互联网,加强对实习生教育实习实践指导以及教研辅导;吻合对接实习生需求,增强实习实践的灵活性。为使实习工作有序有效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实习形式
(一)实习学校实地实习
1、“3+1”模式
“3+1”实习学校实地实习模式分为3个月统一安排和1个月自主实习两个阶段。
其中3个月统一到实习学校进行教育实习实践,又分为学校组织的“混编实习”模式、学院组织的“统编实习”模式。
(1)学校组织的“混编实习”模式
参加学校“混编实习”模式的学生到“华南师大—中小学”协同发展联盟的成员学校实习。
(2)学院组织的“统编实习”模式
学院“统编实习”模式教育实习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学院提前报审统编实习方案,统编实习队伍要求为同一学院学生,且不少于5名学生为一支队伍,学生不得以个人名义进行教育实习。
其中1个月自主实习由学院统一管理,学生进行自主实习实践,学院统筹安排实习指导老师组对学生进行指导。
2、4个月“专项实习”模式
今年依然设置有“中山专项实习”。参加专项实习的学生到中山市下属乡镇中小学依照教育局要求进行4个月的专项实习;专项实习实习期间享有生活及交通补贴1000元左右/月/人,补贴由相关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二)教育实习网络远程指导
为了保障实习质量,在实习学校的面授指导基础上,同时为实习生提供为期4个月的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的网络指导。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设有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以及统一的班级管理指导工作坊和综合指导工作坊,所有师范专业实习生都分别加入上述3个工作坊进行学习和交流。各学院在评定学生实习成绩时应综合考虑实习生在工作坊活动中的表现。
二、教育实习时间
(一)实习学校实地实习
1、“3+1”模式时间:9月1日至11月30日到实习学校进行现场实践,12月1日至12月30日实习生自主实习实践。
2、4个月“专项实习”模式时间:9月1日至12月30日(如果相关教育局对到校实习时间有调整,以教育局公布的方案为准)。
(二)教育实习网络远程指导
时间:9月1日至12月30日
三、教育实习相关工作要求
(一)准备召开教育实习报名动员会
各学院需重点做好学生对教育实习作为师范专业实践课程重要性的动员工作,务必提前召开师范生实习动员会,介绍教育实习的形式、报名时间、实习要求等,尤其是让学生了解清楚中山专项实习模式的要求后再做决定;提前安排教育实习指导老师和2018级师范生认真阅读学校的教育实习计划(见附件1),了解清楚教育实习的意义和目的、内容与要求、时间安排、成绩考核和实习纪律等;组织学生进行实习报名工作;指导学生提前合理安排时间以及做好实习准备工作,加强对学生关于师德师风、人际沟通技巧、身份定位与转换等方面的指导。
(二)提前制定实习计划
各学院认真制定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模板参照附件2),内容包括组织机构、教育实习类型、实习人数、教育实习远程指导工作坊、具体实施方案等,由教务处审批后执行。
各学院应积极动员学生参加学校层面的混合编队实习。在学校混合编队实习安排不下的前提下,学院可以筹划自身的统编实习,并将参加统编的学生人数,指导教师、以及具体实习学校情况等写在学院实习计划,上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统编实习”队伍必须严格按照教育实习要求进行统一管理。
(三)提前选派形成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
1、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组长
学院按比例选派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具体见下面第2点),为了便于信息传递与沟通交流,学院在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中选定一名熟悉教育实习工作且认真负责的教师作为学院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组组长,负责实习过程中与教务处的通知传达、问题联络对接、学院内部协调、材料汇总提交等工作。学校将给予其相应补助。
2、教育实习指导老师
(1)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的职责:原则上教育实习指导老师既是实习学校实地实习的指导老师,同时也是各相应学科的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坊主,具体如下:
①联系实习学校,落实教育实习相关安排;
②组织管理实习队,指导实习队长处理实习队事务;
③关心指导实习队学生成长;
④为实习学校提供讲座、教研等合作支持;
⑤调研反馈教育实践工作;
⑥指导实习生学科教学:即实习指导老师在指导、协调所带实习学校实地实习队伍的基础上,兼相关学科的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的指导工作。关于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坊主的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2)教育实习指导老师数量
①“混编实习”指导老师:请各学院按生师比40:1选派混编实习指导教师(每40名学生派出1名指导教师)。学科教学法教师原则上要参加混合实习的带队指导工作。
②“统编实习”指导老师:学院根据统编队伍情况选派统编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每40名学生派出1名指导教师)。
③“专项实习”指导老师:有学生参加专项实习的学院,请根据学生报名情况,推荐1-2名责任心强的教师作为专项实习指导老师。
待学院报交上述指导教师的汇总表后,教务处将根据各学院具体的混编、统编和专项实习情况来最终确定指导教师(原则上工作坊坊主的安排以学院上报为准)。(表格见附件3)
(3)教育实习指导老师的条件要求
具有本学科专业背景的教师;有高度的工作热情和责任心,有丰富的教学工作经验,讲师以上职称;原则上,实习指导老师将同时兼任各学科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坊主,要求实习指导老师具有一定网络互动、教学指导能力。
(四)提前组织学生报名
组织学生对照各实习学校的实习岗位需求(见附件4),自愿报名,每个报名者限填报一个项目中的一所学校,以学院为单位进行汇总后,报交教务处教师教育科。(汇总表见附件5)
最后将以实习学校为单位,组成实习队。
(五)继续抓好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工作
各学院认真抓好师范生教育教学技能培养工作,认真做好2018级师范生的微格教学、三笔字、教育见习等技能训练与考核工作。
(六)实习过程实行动态管理
实习过程中,各学院需关注学生实习与思想动态,做好学科指导、实习远程工作坊组织工作指导与所负责片区实习生教育管理工作。实习中期组织领导、教师到实习学校看望、指导实习生,做好教育实习调研反馈工作。
(七)实习后期做好总结提升
各学院于12月份完成教育实习后期总结、评价、改进提升工作。
以学院为单位评选推荐优秀实习生(总人数不超过该年级师范生人数35%,其中25%根据实习学校实地实习表现与汇报课等表现推荐产生,10%在课堂教学指导工作坊产生,两部分学生不重叠)、优秀实习征文(总篇数为该年级师范生总人数8%-10%),把名单以及作品报教务处教师教育科。
四、教育实习前期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请各学院认真落实以上工作,及时提交相关材料。
5月31日前完成教育实习计划撰写、实习指导老师选派、实习报名等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1、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计划(模板)(附件2)
2、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附件3)
3、2018级师范生实习报名结果汇总表(附件5)
提交方式:电子版发送至hsjsjyk311@m.scnu.edu.cn。
备注:如因疫情原因,根据上级安排,实习工作有所调整,学校将另作通知。
联系人:李老师、吴老师
办公地址:石牌校区行政楼311室、209室
联系电话:020-85211095、020-85211335-1号机
邮箱地址:hsjsjyk311@m.scnu.edu.cn
附件:
1.华南师范大学2021年教育实习计划
2. xx学院2018级教育实习计划(模板)
3.xx学院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指导教师汇总表
4. 2021年教育实习实习学校需求表
5. xx学院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报名结果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