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师范学院:
《2018级师范生教育实习手册》与《教育实习鉴定表》已印制完毕,请各学院按照下表安排,指派专人带一卡通证件到相应校区办公室领取。
另外,华南师范大学教学实习成绩评定表(见附件,内含《教学实习成绩评分表》、《班主任工作评分表》、《教育实习纪律、调查与总结评分表》)由学生自行打印,后期提交相应人员填报。在实地实习结束后,以实习队为单位将三张评价表连同《教育实习鉴定表》一并交回学校:1.混编队伍与队伍材料一起提交到教务处;2.统编队伍、专项实习生自行提交到各自学院。
教务处
2021年6月29日